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罪犯监管改造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2、项目范围:湖南万安达集团吉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罪犯物资奖励定点供应。
2、委托代理编号:HNZQ-2026-015
3、招标方式:比选
4、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5、项目预算:112万元(最终结算以实际配送数量及中标单价核算为准)。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一个月特指2025年10月-2026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次比选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报名期资格审查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资料到湖南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2102室)购买比选文件。2、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湖南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21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万安达集团吉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首市杨家坪路130号
联 系 人:丁启
电 话:0743-8716534
代理机构:湖南中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湘府东路二段99号汇财御景湾新寓11栋2102室
联系人:孟一、张博骑、易惠明
电话:0731-85144117